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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实验小学文明班评比细则

2011年04月08日 11:24:30 来源:鞍山市台安实验小学 访问量:693
 
一、 评比内容:
1、 遵章守纪 2、爱护公物 3、礼仪礼貌 4、路排5、安全健康
   二、评比要求:
 (一)遵章守纪
   1、行走时轻声慢步、礼让右行。在教学楼内急跑,打闹,隔台阶上下跳,爬、滑楼梯的,每人次减0.1分。
   2、准时静校。(放学二十分钟)无故不按时静校,每人次减0.1分。(如班级有事留人,需要向带班领导提前说明情况,但时间不宜过长,如练升旗)
   3、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违反的,每人次减0.1分;聚众斗殴的,所在班级减2分。
   4、卫生清扫时要安静有序。喧哗、打闹的,每人次减0.1分。
   5、去各专用教室上课或返回教室,要安静有序、礼让慢行,不跑、不闹、不集体喧哗。违反的,每人次减0.1分,全班性整体混乱的,一次减2分。
   6、集站队要做到快、静、齐。凡有说笑、起哄、推搡,吃零食,每人次减0.1分;全班性不整齐,减2分。
   7、参加社会性公益活动,服从分配,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服装整齐。不按规定执行的,每人次减0.1分。
   8、遵纪守法,不许有偷窃、向他人索要财物、武力威胁他人等违法行为。凡有此类情况发生,所在班级减2分。
   9、遵守各类规章制度及公共秩序。在校外违反公共秩序造成影响的,所在班级减3分。
10、在校学生不得带手机进入校园,如被发现,每人次减1分。
 (二)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所有公共设施。不乱涂、乱刻、乱画墙壁、门窗、玻璃、桌凳,发现此类行为,每人次减0.1分;情节严重的,班级减2分。
   2、开关门窗要小心,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门,爱护门锁,教室、卫生分担区的门窗在放学前必须关好。发现教学楼内不按时关窗锁门的,每扇减0.1分;用力关门,每人次减0.1分;因用力开关门窗或忘记关门窗造成损坏的,每班每次减2分。
   3、爱护宣传橱窗、字画、展牌等。故意破坏,每人次减1分。
   4、爱护、合理使用相关器材及仪器设施,损害、故意不按规定操作情节严重的,每人次减0.1分。
   5、爱护花草树木,做到不踩、不攀、不折、不摘。踩草坪,每人次减0.1分;摘花折树,每人次减2分。
 (三)礼仪礼貌
   1、骂人、说脏话、说污言秽语,每人次减0.2分。
   2、给别人起绰号,每人次减0.2分。
   3、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戴首饰,每人次减0.2分;教育不改,减2分。
   4、随地吐痰、随地扔垃圾、随地大小便的,每人次减0.2分。
   5、红领巾发现不合要求的,每人次减0.1分。不戴胸卡,或者有意遮挡、图抹胸卡每次人减0.1分
   6、积极配合少先队值勤同学的工作,有问必答,以礼相待。问姓名、班级不说、说谎、辱骂值勤学生,每人次减0.2分;殴打、报复值勤学生,所在班级减2分。
   (四)路队
    1、在教室或楼道集合站队静、齐、快。说话、打闹,每人次减0.1分;整体比较混乱,班级减2分。
    2、放学队伍排列长度适中,有路队长,打好路队旗。无路队长、不打路队旗,减0.1分。
    3、班主任护送到学校大门口。不送到的,减0.1分。
    4、集体整队离校。有1人掉队减0.1分。
    5、队伍整齐,无讲话声和追打吵闹的现象。说话、打闹,每人次减0.1分。
    6、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右侧行走。不靠右侧行走的、不遵守交通规则,每人次减0.1分。
   (五)安全健康
    1、家长接送在校门口两侧电线杆以外。门口接送的,每人次减0.1分。车辆停在门口的,每人次减2分。
    2、到校后不许无故离校,上学期间不许私自走出校门。私自出校门,每人次减0.2分。
    3、校内外不许到有危险的场地玩耍。违反的,每人次减0.2分。
    4、不许带、玩水果刀等有损健康的管制刀具及有危险的玩具(如玩具枪等)。违反的,每人次减0.2分。带易燃易爆品的,每人次减0.5分。如被领导发现有学生带上述物品的取消当月该生所在班级的文明班评比资格,产生严重后果的取消该生所在班级本学期文明班评比资格,并追究其班主任责任。
    5、上下学、课间操出入教学楼,严格按行走路线,不喧哗、耍闹。违反的每人次减0.1分。故意拥挤、起哄的,每人次减0.2分。
    6、去专用教室上课,安静站队、不跑、不抢、不挤,违反的,每人次减0.1分。
    7、班主任要做镜面操,每次不做减0.1分。
    8、学生在做广播操时要求动作规范,认真准确,协调一致。有打闹,不认真做操的每生每次减0.1分。
9、学生随着《解放军进行曲》在老师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队列、队行变换,主要以蛇形走,随音乐有秩序地走进教室,如不按规定的行走的每人次减0.1分,全班整体不好的每次减2分。
  
加分项
    礼仪礼貌:做好人好事。校内,加1分;校外,且获表扬信,加2分;获锦旗,加10分。
    班级建设:圆满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较大型任务,每次加2分。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加0.2分;班级加2分。
    勤奋学习: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校级加0.5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每人次)。同项比赛不累加,取最高级别。
    三、评比办法:
    由少先队、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学生、等相关部门结合赋分评比。
以上各项要求如有不清楚的或不合理的,请各位老师及时指出,使我校纪律有新的发展。
 
编辑:金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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